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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一运动
11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辽宁省委在沈阳召开追授潘非琼同志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必一运动,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主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俞家栋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决定》。
潘非琼同志生前系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2年12月17日,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9岁。从检26年来,潘非琼自觉融入服务发展主战场、扎根法治建设最前沿、投身司法办案第一线,把忠诚奉献铸入灵魂,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把公平正义写在心头,为党和人民事业、为党的检察事业奋斗至生命最后一刻,充分彰显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潘非琼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在政法工作一线忠诚为民、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先进典型,是立足平凡检察岗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杰出楷模。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重要示范意义。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发通知,号召全体政法干警、检察人员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
“一位英模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典型就是一盏明灯。”应勇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专章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一运动,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对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大力弘扬潘非琼等检察英模的先进事迹,见贤思齐、凝聚力量,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贡献。
“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应勇强调,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检察人员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学习潘非琼同志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体现到检察工作中、落实到司法办案上,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应勇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是与生俱来的重要职责。要学习潘非琼同志精进求实、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检察履职办案中努力做到“三个善于”,务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勇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检察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勇于自我监督。要学习潘非琼同志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自觉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永葆共产党人和检察人员的浩然正气。
郝鹏指出,党的二十大以来,全省各级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检察事业取得新成绩、新进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潘非琼同志就是其中的代表。潘非琼同志把对党的赤胆忠诚全部倾注在所热爱的检察事业上,一生忠诚为民、担当实干、清正廉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可敬可佩,他的崇高精神可学可做、可追可及。我们向潘非琼同志致以深深地怀念,向潘非琼同志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
郝鹏强调,当前,辽宁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奋力推动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必一运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省政法系统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习潘非琼同志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的政治品格,实干担当、坚守正义的敬业精神,不忘初心、为民造福的宗旨意识,洁己奉公、不慕名利的高尚情操,努力为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加快实现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凝聚全面振兴强大精神力量,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作出辽宁贡献。
必一运动
“285万元的工程款全部收到了,我们真的没想到法院的诉前调解这么快、这么好,谢谢调解员帮助我们要回欠款,解决了我们公司的大难题!”前不久,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两起涉企案件,不到一个月时间帮助企业顺利索回工程款285万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诉源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城西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定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深化“法院+N”治理模式,将司法力量向前延伸嵌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善治,谱写了多元共治的新篇章。
“在诉前调解中,特邀调解员发挥重要的作用。”城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成玲介绍,2023年5月城西区法院广泛吸收精通调解的人才,组建了一支包括退休法官、律师、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特邀调解队伍,“法院+特邀调解”建立“解纷过滤器”,城西区法院的特邀调解团队诉前调解成功各类纠纷3856件,实现大量矛盾纠纷止步于诉前,极大地节约了群众和企业的解纷成本,降低了矛盾纠纷的成讼率。
“立足本职,着眼未来,城西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释放法院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司法效能,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西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表示。